京文物〔2025〕387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抗战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区文物行政部门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做好本辖区抗战类不可移动文物情况复核,按照《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不可移动抗战文物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文物〔2024〕938号)要求,于4月10日前将复核情况及情况表反馈我局,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完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公务邮箱:wenbaochu@wwj.beijing.gov.cn。同时,对保存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处理重大险情和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司小茹;联系电话:5553303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