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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年10月0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涉)字[1989]第462号文件规定收取文物鉴定手续费。
收费标准:1、按照文物价值1.5%收取文物鉴定手续费;
2、应邀到驻地鉴定,每次加收外勤费100元;
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文物使用单位和被鉴定方。
特此说明。
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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