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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鉴定手续费收费依据说明

日期:2010年10月0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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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涉)字[1989]第462号文件规定收取文物鉴定手续费。

  收费标准:1、按照文物价值1.5%收取文物鉴定手续费;

  2、应邀到驻地鉴定,每次加收外勤费100元;

  收费范围及收费对象:文物使用单位和被鉴定方。

  特此说明。

  北京市文物进出境鉴定所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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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010-555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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