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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琉璃河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工程的告知函

日期:2026年06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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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6〕866号

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在琉璃河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工程的申请函》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琉璃河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近日报国家文物局,待其同意后,相关意见将由我局转发你单位。期间,请你单位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6月24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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