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282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你单位所报《关于潭柘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补充开展考古工作,明确新开挖范围内地下遗存埋藏 情况,并根据考古成果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二)校核完善保护范围内工程措施,细化基础设施管线设 计,补充详细图纸,避免扰动文物本体及古道、老墙、古树名木 等遗存。补充管线现状勘察,说明原有各类管线埋深、位置、路 由,尽可能利用原有管沟路由,做好新增管线与周边市政设施的 衔接。加大管线与文物本体间的安全距离,严控开挖范围和方式, 原则上应采用人工开挖,补充必要的监测、支护、文物防护措施 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进一步弱化项目对潭柘寺景观环境的影响。逐段论证 地面明装管线的必要性,尽可能减少明装段落。对确需明装的管线,补充外观处理和施工后环境恢复措施,避免对潭柘寺景观环 境造成负面影响。
三、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如项目中涉及建设工程,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因项目位于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确认无误后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3月10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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