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281号
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
你单位所报《关于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补充开展考古勘探工作,明确施工范围内地下遗存埋 藏情况,并根据考古成果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二)校核完善保护范围内工程措施,细化基础设施管线设 计,补充详细图纸,重点说明穿越文物本体区域管线设计和施工, 避免扰动文物本体及老铺装、古树名木等遗存。补充管线现状勘 察,说明原有各类管线埋深、位置、路由,尽可能利用原有管沟 路由,优化新增管线设计,做好与周边市政设施的衔接。加大管 线与文物本体间的安全距离,严控开挖范围和方式,原则上应采 用人工开挖,补充必要的监测、支护、文物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如项目中涉及建设工程,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因项目部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确认无误后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3月10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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