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580号
北京市景山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景山公园关于景山永思门修缮工程方案的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历史研究与现状勘察。进一步深化永思门历史沿革、建筑形制研究。补充说明屋面传统形制及做法,明确铃铛排山的瓦件等级。补充实榻木门的历史资料,基于相关榫卯痕迹核实木门数量、形制、尺寸、做法等情况。细化前期勘察,注意区分残损与病害。铲除瓷砖时应注意核实地面是否仍保存有原方砖。补充椽望、柱子及装修用材等木构件材种鉴定。补充景山文物保护规划等规划中关于永思门的内容。
(二)遵守“最小干预”原则,核减工程量,深化修缮方案基于补充勘察结论,明确揭顶范围,最大限度续用原有望板、瓦件等,补充与未挑顶区域灰背接茬处理做法。补充修缮用材材种要求。替换下的旧琉璃瓦应妥善保存。
(三)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补充实榻大门及室内装修详图。
景山永思门修缮工程方案由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修改、完善,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