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711号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北京东岳庙建设控制地带内北京轨道交通28号线工程13标区间1号施工竖井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计算校核1号施工竖井基坑降水对文物建筑的影响,补充评估28号线工程建设及运营振动对东岳庙琉璃牌楼等文物建筑、彩塑、碑刻的影响,注意参考北京市其他文物建筑周边地铁振动监测数据,完善必要减振防护措施。
(二)制定文物保护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相关专项技术监测,长期开展振动监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减振、遮挡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二、请你公司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莞蓉;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