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279号
北京雍和宫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雍和宫殿东山墙排险加固工程方案设计核准的请示》及设计方案收悉。此前,该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原则同意(文物保函[2020]721号),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我局核准。该核准方案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请补充墙体局部拆砌前对梁架的支顶措施要求。
(二)建议在对现有金柱下部进行防腐处理后,柱下部应用一定强度的材料进行填充。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十、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王峥骞;联系电话:89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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