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267号
西城 区双寺胡 同14号2#、3#、4#栋房屋产权共有人:
您所报《关于西城 区双寺胡 同 14号2#、3# 、4#栋灭失复建工程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所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对周 边文物建筑 、历史建筑 、 古树名木等历 史环境的保 护 ,统筹考虑拟建建筑防雨防 潮、保温隔热、室 内装修、基础管 线、院落排水等需求 。
三、请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向有关部门报告(66175751)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3月11日
(联系人:陈莞蓉;联系电话:89150757)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