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274号
北京雍和宫管理处:
你单位《雍和宫东阿斯门南朝房修缮工程》(京雍字〔2021〕6号)及设计方案收悉。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建议实施前,进一步详勘,完善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更换量。
(二)拟在裂缝小于2mm时用细灰封堵的措施不当。请复核裂缝宽度,应按现行规范《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GB/T 50165-2020)》关于裂缝宽度及其对应的措施标准处理。
(三)西立面槛墙外的涂料为后刷,应予清理;本次修缮时,不应在剔补、打点后再重刷涂料。
(四)苫背中防滑措施的粘麻打拐子做法,其中粘麻做法不宜采用,可采用搭麻辫做法。
(五)北山墙西墀头和其它墙体裂缝的修缮做法,在灌注石灰浆加固后,墙体裂缝表面还应做修补打点处理,以保证观感质量。
(六)应在修缮过程中,根据梁架节点的具体构造和拔榫、变形状态,补充铁活加固节点构造的做法详图。
(七)修缮过程中,对因勘察条件所限,无法详勘的大木构件及相关部位,做好过程中的再勘察,完善有针对性的修缮、加固做法,以确保结构安全。
(八)校核、修改方案中的错别字及不严谨的语句。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査,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所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请你所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王爽;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