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1418号
朝阳区文物管理所:
你所《关于十方诸佛宝塔保养维护的请示》(朝文管政文〔2020〕5号)及方案收悉。经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审核,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该方案涉及工程范围及工程量较大,施工过程对塔体扰动程度较大,请你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调整工程性质,另行申报。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方案设计,补充历史沿革及历史形制分析,补充塔体现状照片、病害勘察及评估内容,补充建筑传统工艺做法及材料规格勘察考证内容。
三、应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编制和制图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图纸,补充必要的方案说明、平面、立面、剖面图,图纸应细化残损及工程做法标注等相关内容。
四、应明确屋面杂草树木清理和勾缝做法要求,清除植物根系和种子,明确塔身打点、剔补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并严格控制工程量。工程做法应对塔体病害具有针对性,避免泛泛描述。
五、完善打点墁干活操作工艺,避免施工后砖砌体模糊不清。
六、明确脚手架是否与文物建筑本体接触或拉结。塔身上部收窄,双排脚手架上部距塔体较远,施工作业不便,建议优化脚手架设计方案,并在底部6米以下双排架变为三排架。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全面检查牢固性,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请你所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另行申报。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6407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