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1239号
北京雍和宫管理处:
你处《关于开展雍和宫文物建筑群勘察和监测的请示》(京雍字〔2020〕13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审核(见附件),其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监测项目。
二、深化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勘察内容重点和勘察成果目标。雍和宫有过多次修缮,建筑图纸大部分较为详细、完整,本次勘察主要应是对建筑图纸的校核、补测;其次是重点建筑和存在结构问题建筑的勘察。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监测建筑和监测内容。一些主要建筑监测内容不宜只是振动监测,重点建筑应主要是结构的应力应变监测。
(三)进一步明确不同系统数据自动采集、人工采集、汇总分析的频率及平台的数据量、储存要求。
(四)建议深化各监测类型的阀值和各类预警值。
(五)建议在实施前,应针对监测点位的选取依据、点位的示意、传感器布设方式和图示、总体线路布设等方面进行补充细化。进一步明确监测点的具体部位、监测参数的预警值等关键信息。补充点位大体布置图。
(六)本项目为古建筑,沉降速率比较小,建议后续研究为保证本项目安全需要达到的精度指标和自动化监测能够达到的精度指标等基本数据。
(七)雍和宫文物建筑群部分为砖木结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监测项目用电对其引入新的灾害危险源。
(八)应在实时监测的基础上,将日常巡查内容纳入监测系统。
(九)本方案中参考的计算机软件标准过多,建议后继工作中进行必要调整。
请你处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后续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和开放展示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6402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