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朱祐樘是明朝历史上第九位皇帝,他是明宪宗朱见深的第三个儿子,成化十一年(1475年)被封为太子,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继位,改元弘治。孝宗在位期间,政治较为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与其父朱见深执政期间相比有很大改观,因此被史家称为“弘治中兴”。弘治十七年(1504年),颁赐大觉寺的敕谕是其崇信佛教、保护寺庙利益的一个例证。
弘治十七年(1504年)十一月初九日,孝宗朱祐樘敕谕官员军民诸色人等:
“……本寺宣德十年原赏常乐庄地二十七顷九十九亩八厘,清河庄地八顷,汤山庄地二顷九十四亩一分四厘,冷泉庄二十亩并昌平县佃户五十七户,家人一十六名。成化十五等年买得顺天府宛平县民地八十五段共一十四顷九十八亩五分,昌平县民地八十五段,共三十九顷四十七亩五分俱以资本寺之用,所买地土该纳粮草养马□银免征一半。恐后顽昧之徒罔知禁忌或有亵渎毁坏盗窃陵占,兹特降敕文戒谕:凡官员军民诸色人等,俱宜仰体至意,敢有不遵敕旨,辄肆侵犯者,必重罪不宥。故谕。”
寺院经济是佛教活动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僧人们要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和精神追求,建立和扩张寺院经济就成为必然之事。明代统治者针对不断扩大的寺院经济,采取了许多抑制政策来阻止其发展和膨大,但随着佛教的日益世俗化、社会化和扩建寺院的不断增多,明代较大的寺院经济上依然有一定的规模。寺院经济的核心内容就是寺田,即寺庙所拥有的田地。因此各寺庙占有土地数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寺庙经济的实力,所以对土地的争夺和占有就成为各大寺院的主要目标。
中国历史上各朝皇帝及王宫贵族向寺院赐田舍田的记载屡见于史书,钦赐田亩各朝都有,遍及全国。各地寺庙遗存的庙产碑记载了赐田赐地的时间、数量和具体范围。大觉寺明代庙产碑详细记载了明代从宣德十年至成化十五年间寺院土地的来源和数量等情况。据庙产碑所记,大觉寺土地(寺田)主要来源于皇家钦赐,数量已逾百余顷,是当时西山三百寺中著名的大寺院。如果没有皇帝的大力赏赐,寺院是很难聚敛如此之多的土地的。同样钦赐田产也得到皇权的严格保护,弘治敕谕碑中明确规定:所买地土免征一半赋税。大觉寺在明代早期成为京城著名的佛教大寺,寺院经济相当发达,这与明皇室雄厚的物力和财力支持是密切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