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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发布《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优化文物拍卖许可证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发〔2018〕24号),进一步优化“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事项的办理环境,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北京市文物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