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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1号),现将我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及改革措施公布如下:
一、改革试点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改革方式 | 办事指南 |
1 |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 | 北京市文物局 | 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 http://banshi.beijing.gov.cn/bsfwzy/ 201808/t20180816_412366.html |
二、改革措施
我局已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受理条件、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信息于官方网站及首都之窗网站公布。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办理条件,减少了自由裁量权。对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提供了空表或样表以便于企业使用。并于首都之窗网站开通了网上申请功能,拓宽了企业的办事渠道。
三、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事中监管方面,对企业通过“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后的文物拍卖经营行为实行了监拍制度,抽取不低于10%的场次进行监拍,及时发现并制止文物拍卖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后监管方面,要求文物拍卖企业于拍卖活动后将拍卖结果依法报送我局备案,便于事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