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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

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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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文件的决定 (文物博发〔2016〕15号)】

  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

  (2016年7月修订)

  目次

  1、前言

  2、范围

  3、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4、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5、术语

  6、博物馆等级及标志

  7、博物馆等级划分条件

  8、评分细则

  9、申请书

  1、前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博物馆质量管理,促进博物馆履行保护、诠释和推广人类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职责,提高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博物馆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自《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2008年起用至今近8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博物馆的发展实际。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2、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博物馆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评定的基本要求。

  2.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正式登记并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文物、标本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功能的,对外开放的各类博物馆。

  3、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博物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博物馆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宣传展示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

  《文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

  《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博物馆馆长专业资格条件(试行)》

  《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

  《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职业道德准则》

  4、引用的标准和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自然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 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JGJ66-9l《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GBJl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93-9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规范》

  GH ZBl-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规范》

  GB 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行为规范》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5、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藏品:是指具有收藏、研究、展示价值的文物、标本、模型等的总称。

  藏品库房:是指藏品集中保存的特定建筑物。

  藏品保护修复场所:是指博物馆运用传统修复工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藏品进行科学分析、检测和保护、修复的特定建筑物。

  展厅:是指博物馆用作向公众展示藏品的特定建筑物。

  出境展览:是指单独或合作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展览。

  6、博物馆等级及标志

  6.1 博物馆划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

  6.2 博物馆的等级证书、标牌由中国博物馆协会统一制作和颁发。

  7、博物馆等级划分条件

  7.1 一级

  7.1.1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

  7.1.1.1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理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有效。

  7.1.1.2 章程与发展规划

  有正式批准和发布的博物馆章程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符合发展规划要求。

  7.1.1.3 建筑与环境

  a)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自成系统。

  b)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绿化率高;室内空气质量好。

  7.1.1.4 人力资源

  a)人才结构、梯次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占在编人员的75%以上;高、中级管理人员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b)员工考核、培训制度健全,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7.1.1.5 财务管理

  a)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有效实施, 有充足的事业经费来源和保证。

  b)有多渠道、来源稳定的社会资助。

  7.1.1.6 安全保障

  a)一、二、三级风险单位按要求落实完善的安全防范系统,一、二、三级风险部位按要求落实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b)有与博物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规范、人员配置齐全的保卫工作机构;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措施得当,有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卫人员受过专业培训,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档案齐全,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c)消防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善,有处置各类火灾的应急预案;有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有效的防雷装置,并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人员设备操作熟练、规范。

  d)公共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标志醒目;应急照明、救生等设施、设备完好;节日期间有应急医护人员。

  7.1.1.7 办公信息化

  有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局域网办公信息系统。

  7.1.2 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

  7.1.2.1 藏品管理

  a)藏品资源与本馆的宗旨、使命相符,形成完整的体系。

  b)藏品20000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2000件/套以上;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世界意义。依托各类遗迹遗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建设的考古古建类博物馆,可适当放宽至藏品总量达到16000件/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600件/套以上。

  c)有适应本馆藏品状况、功能完善的藏品数据库。

  d)有与本馆宗旨、使命相符的藏品征集政策和收藏范围;有规范的藏品征集组织与制度,对征集的藏品进行鉴定;有多种征集渠道,征集经费充足,使用合理、效果好。

  e)藏品管理制度完善;藏品入藏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藏品总登记账清晰,账物相符;分类账准确合理,编目科学详实;藏品档案记录规范,新入藏的藏品及时建档备案,并及时登记入藏品总账。

  f)库房面积满足收藏需要;库房管理制度完善;库房设施、设备齐全,藏品存放环境达标;藏品提用手续齐全,进、出库记录完整;藏品存放科学、合理、规范;三级以上藏品均配备有符合要求的装具,一级文物和其它易损易坏的珍贵文物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根据藏品质地控制温湿度,照明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库房整洁,空气质量好。

  g)藏品保护修复场所规模较大、设备齐全,并能有效运转;文物藏品修复资质和具备文物藏品修复资格的人员多;藏品修复、保养程序科学、规范,效果好。

  7.1.2.2 学术研究与科技

  a)学术机构健全,学术带头人为有全国性学术影响的专家;定期举办国际、国内学术活动;定期出版高质量的学术刊物;馆内人员经常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系统收藏相关中外文学术期刊。

  b)有科技部门,有素质高、结构合理的科技队伍,有较大规模的实验室及相应科研仪器设备,能独立承担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引进新技术,并运用到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

  7.1.3. 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

  7.1.3.1 影响力

  a)有博物馆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运用;有完善的博物馆宣传计划,全国性媒体经常报道博物馆动态。

  b)在国内外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很好的声誉;公众影响力很强,年观众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观众2万人次以上;经常举办出境展览或引进外展。

  7.1.3.2 展示和教育

  a)展厅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好,照明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展柜内微环境适宜展品保存。

  b)基本陈列主题明确,鲜明体现本馆特色;策划方案科学,经过国家级专家论证;内容研究深入,展品组织得当,文字说明准确、生动、有文采;展览设计准确表达陈列主题,艺术感染力强;及时进行内容和展品更新;社会美誉度高。

  c)采取多种合作模式,经常举办有全国性影响力的临时展览;临时展览有完善的前期策划和营销计划,展览的社会、经济效益好。

  d)有社会教育机构和专门从事社会教育工作的人员,馆内设有专门的教育服务区;有完善的社会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社会教育计划;经常与教育部门以及其他单位联系或建立共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积极举办不同形式的讲座等活动,服务学校、工厂、社区和农村等不同观众群体;为省级(含)以上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基地。

  e)有高素质、稳定的讲解员队伍;有两种(含)以上语言的、适合不同观众群体的科学、准确、生动、有文采的讲解词;定期进行义务讲解;有针对特殊观众群体的讲解服务;有两种(含)以上语言的现代化自助语音讲解设备。

  7.1.3.3 社会服务

  a)有“博物馆之友”等群众组织,人员结构合理,依照章程定期开展活动;博物馆志愿者队伍稳定、具有相当规模,全部实施上岗培训,每名志愿者每年为博物馆或观众服务48小时以上。

  b)博物馆每年开放时间300天以上;基本陈列定期免费开放,且在60天以上;日常免费、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向社会公示;年免费接待青少年观众人数占观众总人数的20%以上;科学管理观众容量。

  c)交通便捷,可进入性好;博物馆出入口处道路通畅,有无障碍通道;外部中、外文引导标识设置科学、合理,清楚、美观。

  d)售票地点设在室内;参观游览线路合理、顺畅;观众服务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体现充分,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中、外文的博物馆导览等基本信息资料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适时更新,并免费为观众提供;基本陈列的标牌、展品等有中、外文说明;设有免费物品寄存处、特殊人群服务设施和设备、餐饮服务设施和纪念品销售服务设施等;展厅内有观众休息设施;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并与环境相协调;各种设施、设备中、外文标识清楚。

  e)有专门网站,设计简洁大方,界面友好,互动性强,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支持两种(含)以上语言;馆内建立有多种形式的互动式或参与式的多媒体文化、科普、教育服务设施,服务有特色、质量高。

  f)文化产品本馆特色突出,种类丰富,制作精美,销售情况好。

  g)提供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修复及咨询等公众服务项目,公众满意度高。

  h)观众调查制度健全,调查方法多样,调查成果充分运用。

  7.2 二级

  7.2.1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

  7.2.1.1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理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有效。

  7.2.1.2 章程与发展规划

  有正式批准和发布的博物馆章程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符合发展规划要求。

  7.2.1.3 建筑与环境

  a)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

  b)环境整洁,绿化率高;室内空气质量较好。

  7.2.1.4 人力资源

  a)人才结构、梯次比较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占在编人员的70%以上;高、中级管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80%以上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b)员工考核、培训制度健全,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7.2.1.5 财务管理

  a)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有效实施, 有基本满足需要的事业经费来源和保证。

  b)有稳定的社会资助。

  7.2.1.6 安全保障

  a)一、二、三级风险单位按要求落实完备的安全防范系统,一、二、三级风险部位按要求落实完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b)有与博物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规范、人员配置齐全的保卫工作机构;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措施得当,有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卫人员受过专业培训,工作程序规范;档案齐全,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c)消防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善,有处置特定火灾的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合理,有安全、有效的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卫人员熟练、规范操作消防设备。

  d)公共安全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标志醒目;应急照明设备完好。

  7.2.1.7 办公信息化

  有局域网办公信息系统。

  7.2.2 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

  7.2.2.1 藏品管理

  a)藏品资源与本馆的宗旨、使命相符,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

  b)藏品10000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1000件/套以上;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依托各类遗迹遗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建设的考古古建类博物馆,可适当放宽至藏品总量达到8000件/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800件/套以上。

  c)有基本适应本馆藏品状况、功能相对完善的藏品数据库。

  d)有与本馆宗旨、使命相符的藏品征集政策和收藏范围;有规范的藏品征集组织与制度,对征集的藏品进行鉴定;有多种征集渠道,征集经费基本满足需要,使用合理、效果好。

  e)藏品管理制度完善;藏品入藏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藏品总登记账清晰,账物相符;分类账准确合理,编目科学详实;藏品档案记录规范,新入藏的藏品及时建档备案,并及时登记入藏品总账。

  f)库房面积满足收藏需要;库房管理制度健全;库房设施、设备基本符合藏品存放环境标准;藏品提用手续齐全,进、出库记录完整;藏品存放合理、规范;二级以上藏品均配备有符合要求的装具,一级文物和其它易损易坏的珍贵文物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库房重点部位能控制温湿度,采光照明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库房整洁、空气无异味。

  g)有藏品保护修复场所和基本的设备;有文物藏品修复资质和具备文物藏品修复资格的人员;藏品修复、保养程序科学、规范,效果好。

  7.2.2.2 学术研究与科技

  a)学术机构健全,学术带头人为有省级学术影响的专家;定期举办省级学术活动;定期出版较高质量的学术刊物;馆内人员经常在省级刊物发表专业论文、出版学术专著。

  b)有专门科技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能独立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能借助或引进专业科技力量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将有关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7.2.3 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

  7.2.3.1 影响力

  a)有博物馆品牌标志并有效运用;有系统的博物馆宣传计划,省级媒体经常报道博物馆动态。

  b)在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公众影响力较强,年观众3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观众1万人次以上;经常举办国内巡展和引进展览。

  7.2.3.2 展示和教育

  a)展厅环境整洁,照明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珍贵文物展品的保存环境达标。

  b)基本陈列主题明确,较好体现本馆特色;策划方案合理,经过省级专家论证;内容研究较深入,展品组织较得当,文字说明准确、生动;展览设计较准确地表达陈列主题,艺术感染力较强;定期进行内容和展品更新;社会美誉度较高。

  c)采取多种合作模式,经常举办有省级影响力的临时展览;临时展览有周密的前期策划和营销计划,展览的社会、经济效益较好。

  d)有社会教育机构和专门从事社会教育工作的人员,馆内设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教育服务区;有周密的社会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社会教育计划;经常与教育部门以及其他单位联系或建立共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积极举办不同形式的讲座等活动,服务学校、工厂、社区和农村等不同观众群体: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基地。

  e)有较高素质、稳定的讲解员队伍;有适合不同观众群体的科学、准确、生动的讲解词;定期进行义务讲解;有针对特殊观众群体的讲解服务;有现代化自助语音讲解设备。

  7.2.3.3 社会服务

  a)有“博物馆之友”等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定期开展活动。博物馆志愿者队伍稳定、有一定规模,全部实施上岗培训,每名志愿者每年为博物馆或观众服务48小时以上。

  b)博物馆每年开放时间300天以上;基本陈列定期免费开放,且在60天以上;日常免费、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向社会公示;年免费接待青少年观众人数占观众总人数的30%以上;科学管理观众容量。

  c)交通方便,可进入性良好;博物馆出入口处道路通畅,一般有无障碍通道;外部中、外文引导标识设置合理,清楚、美观。

  d)售票地点设在室内;参观游览线路合理、顺畅;设有观众服务中心或相应场所,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熟悉,服务热情;中、外文的博物馆导览等基本信息资料品种多,内容丰富,制作较好,并免费为观众提供;基本陈列的标牌有中、外文说明;设有免费物品寄存处、特殊人群服务设施和设备和纪念品销售服务设施等;展厅内有观众休息设施;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各种设施、设备中、外文标识清楚。

  e)有专门网站,网站内容有特色,定期更新;馆内有互动式或参与式的多媒体文化、科普、教育服务设施,服务有特色、质量较高。

  f)文化产品本馆特色突出,种类较丰富,制作较精美,销售情况较好。

  g)提供藏品代为保管、鉴定、养护及咨询等公众服务项目,公众满意度较高。

  h)观众调查制度比较健全,调查方式较多,调查成果有效运用。

  7.3 三级

  7.3.1 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

  7.3.1.1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理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有效。

  7.3.1.2 章程与发展规划

  有正式批准和发布的博物馆章程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符合发展规划要求。

  7.3.1.3 建筑与环境

  a)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基本合理。

  b)环境整洁,室内空气质量较好。

  7.3.1.4 人力资源

  a)人才结构、梯次基本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占在编人员的70%以上;高、中级管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50%以上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b)员工考核、培训制度健全,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7.3.1.5 财务管理

  a)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有效实施, 有基本的事业经费来源和保证。

  b)有社会资助。

  7.3.1.6 安全保障

  a)一、二、三级风险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系统,一、二、三级风险部位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b)有与博物馆规模相适应的专职保卫人员;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措施得当,有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卫人员受过专业培训,工作程序规范;档案齐全,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c)消防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善;有针对一般火灾的消防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按要求配备,有安全、有效的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卫人员能够熟练、规范操作消防设备。

  d)公共安全制度健全,应急预案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 ,标志醒目,应急照明设备完好。

  7.3.1.7 办公信息化

  有基本的行政、业务工作数据库;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会熟练使用计算机,人均电脑占有率不低于50%。

  7.3.2 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

  7.3.2.1 藏品管理

  a)藏品资源与本馆的性质、任务相符,形成基本的体系。

  b)藏品5000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500件/套以上;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省级意义。依托各类遗迹遗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建设的考古古建类博物馆,可适当放宽至藏品总量达到4000件/套或三级以上珍贵文物400件/套以上。

  c)有藏品数据库。

  d)有与本馆宗旨、使命相符的藏品征集政策和收藏范围;有规范的藏品征集组织与制度,对征集的藏品进行鉴定;征集经费使用合理、效果好。

  e)藏品管理制度健全;藏品入藏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藏品总登记账清晰,账物相符;藏品档案记录规范;新入藏的藏品及时建档备案,并及时登记入藏品总账。

  f)库房面积基本满足收藏需要;库房管理制度健全;库房设施、设备基本适应藏品存放环境要求;藏品提用手续齐全,进、出库记录完整;藏品存放规范; 一级藏品均配备有符合要求的装具,一级文物和其它易损易坏的珍贵文物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库房重点部位能控制温湿度,采光照明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库房整洁,空气无异味。

  g)藏品保养制度和措施健全,效果较好

  7.3.2.2 学术研究与科技

  a)有学术机构,学术带头人为有地区性学术影响的专家;定期举办区域内学术活动;定期出版学术刊物;馆内人员每年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

  b)有一定科研能力,能借助或引进专业科技力量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将有关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7.3.3. 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

  7.3.3.1 影响力

  a)有博物馆品牌标志;有较为系统的博物馆宣传计划,地区级媒体经常报道博物馆动态。

  b)在省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公众影响力较强,年观众10万人次以上;定期举办省内巡展和引进展览。

  7.3.3.2 展示和教育

  a)展厅环境整洁,照明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珍贵文物展品的保存环境基本达标。

  b)基本陈列主题明确,体现本馆特色;策划方案比较合理,省级专家参加论证;内容研究具有一定深度,展品组织较合理,文字说明准确;展览设计较好表达陈列主题;不定期进行内容和展品更新;有一定社会美誉度。

  c)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定期举办有地区性影响力的临时展览;临时展览有前期策划和营销计划,展览的社会效益较好。

  d)有社会教育机构和专门从事社会教育工作的人员;有具体可行的社会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社会教育计划;经常与教育部门以及其他单位联系或建立共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积极举办不同形式的讲座等活动,服务学校、工厂、社区和农村等不同观众群体;为地市级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基地。

  e)有较高素质、稳定的讲解员队伍;有适合不同观众群体的科学、准确、生动的讲解词;定期进行义务讲解;有针对未成年观众群体的讲解服务。

  7.3.3.3 社会服务

  a)博物馆志愿者队伍稳定、有一定规模,全部实施上岗培训,每名志愿者每年为博物馆或观众服务48小时以上。

  b)年开放时间300天以上;基本陈列定期免费开放,且在60天以上;日常免费、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向社会公示;年免费接待青少年观众人数占观众总人数的40%以上;科学管理观众容量。

  c)交通方便,可进入性较好;博物馆出入口处道路通畅;外部引导标识设置比较合理,清楚、美观。

  d)售票地点设在室内;参观游览线路基本合理、顺畅;设有观众咨询服务场所,服务人员业务熟悉,服务热情;博物馆导览等基本信息资料内容丰富,制作较好,并免费为观众提供;设有免费物品寄存处和纪念品销售服务设施等;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

  e)文化产品开发体现本馆特色。

  f)提供藏品代为保管、养护及咨询等公众服务项目。

  g)定期进行观众调查,并尽可能运用调查成果。

  8、评分细则

  8.1 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三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200分;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300分;影响力与社会服务500分。评估时,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项最低分值应在80分(含)以上;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项最低分值应在100分(含)以上;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项最低分值应在200分(含)以上。

  8.2 一级博物馆需达到800分,二级博物馆需达到600分,三级博物馆需达到400分。

  8.3 评分细则计分表(附后)。

  9、申请书

  9.1 博物馆定级评估申请书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申请书》、《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

  9.2 申请参评的博物馆均应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经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审核(或评定)后,报送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评定(或复核)。

  9.3 《国家一级博物馆定级评估申请书》、《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级评估复核申请书》(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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