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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日期:2026年07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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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名称:北京市文物局(依据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其他权力)

  【基本信息】

  【信访和检举控告电话】

  信访电话:010-55529932

  检举控告电话:010-5532995

  【法定职责】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现场接待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宏安街2号院2号楼,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邮寄材料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6号楼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邮编:101117)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邮编:101100)

  【受委托组织】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事项范围内开展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批准和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批准事项的事中事后行政检查)

  附件:委托书


  •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1号楼
  • 电  话:010-55529932
主办:北京市文物局 承办:北京市文物局综合事务中心 网站备案:京ICP备0508357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