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市文物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条,主要集中在过程性信息公开、提升工作人员素养、文物与生物共生、鼓励民众自发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过程性信息公开”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公布开放策略和计划”。
二、针对“提升工作人员素养”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六条已提出“文物保护专项业务培训”要求,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养。
三、针对“文物与生物共生”的建议,我们已吸收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不得影响文物赋存环境”。
四、针对“鼓励民众自发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已提出“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文化传承发展等保护利用全过程”,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继续加强对民众积极性的保护与引导。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