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842号
局属各单位:
2023年局科研成果出版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科研成果出版项目范围:各单位研究性的课题成果,个人或合作撰写且内容与局、本单位重点工作联系密切的专著、论文集等(不含图录)。
二、申报的科研成果出版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书稿达到“齐、清、定”标准,有详细的出版计划(经费预算、出版时间、样式和印数等);经费预算仅限出版费和印刷费,不含稿费。
三、申报的项目统一由单位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汇总表、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和5份书稿(打印)报送局法制处(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zhichu@ww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郑建辉;联系电话:6402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