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50号
各区文旅局:
近日我局收到国家局文物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发来的《关于加强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第三条规定内容,请各区文旅局梳理辖区内未经我局备案和市民政局登记,但以非国有博物馆名义开展活动的单位名单,并会同民政部门要求各单位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和登记备案工作,期满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由各区文旅局会同民政部门予以劝散。请各区文旅局于2020年4月5日前将上述登记、备案、整改及名单核对情况,以及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上报我局,由我局汇总后按要求上报。
同时,按照《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建立市区两级共管机制切实落实博物馆属地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请各区文旅局做好辖区内非国有博物馆的日常监管及展览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局文物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国有博物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9〕1121号)
2.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落实北京地区非国有博物馆展览备案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1月14日
(联系人:景 旭;联系电话:640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