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3〕203号
故宫博物院:
你单位《关于故宫城墙西南段修缮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故博字〔2022〕116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对揭露面勘察,进一步说明原背里砖砌筑工艺做法,核实面层砖与背里砖是否有拉结构件并明确其分布。补充勘察墙体顶部泛水及做法,评估外墙酥碱、松动对城墙整体稳定性的影响。
(二)严格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采取现状加固措施,最大限度核减拆砌量。
(三)细化工程做法。应充分尊重城墙原有做法,若面层砖与背里砖之间无丁砖拉结,则不宜进行丁砖抽换,并尽可能减少金属拉结构件数量。补充城墙防水设计要求,明确关键节点构造措施。补充新砖、灰浆强度及配比要求,实施中应充分保障砌筑灰浆凝固、新砌体稳固的时间。
(四)补充相关图纸,详实记录工程实施情况,完善工程档案。
三、故宫城墙西南段修缮项目设计变更方案由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修改、完善,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李竹;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