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499号
北京市昌平区大运河白浮泉遗址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北京昌平大运河白浮泉遗址都龙王庙壁画保护设计方案(修改版)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审核(见附件),其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一)方案中采用红外光谱检测是否采用胶矾水的方法不可行,建议采用现场XRF进行元素检测。
(二)粒度分析应分粗地仗和细地仗。
(三)施工前应补充加固材料的遴选实验。
(四)修改灌浆施工图中灌浆点的位置,灌浆点应选在空鼓范围内。
三、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如遇方案变更,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
四、大运河白浮泉遗址都龙王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中请你中心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督促,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八、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中心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九、请你中心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和开放展示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附件:《北京昌平大运河白浮泉遗址都龙王庙壁画保护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表》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640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