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174号
北京市温榆河公园协调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对<温榆河公园一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朝阳区规划范围内涉及一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雷家桥关帝庙”。规划方案中未见标注及保护措施,建议方案编制单位按照审批权限,征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意见,在其指导下对方案进行完善,核实上述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位置,并结合周边环境进行原址保护。
二、顺义区规划范围内涉及一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乐古城遗址”。规划方案中未见标注及保护措施,建议方案编制单位按照审批权限,征求顺义区文化和旅游局意见,在其指导下对方案进行完善,核实上述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位置,并结合周边环境进行原址保护。
三、安乐古城遗址涉及市级地下文物埋藏区古城地下埋藏区(如需具体范围请你单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我局建议按照《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尽早组织温榆河公园一期顺义地块的实施主体,针对公园范围内古城遗址以及古城地下埋藏区向我局申报相关考古工作,挖掘古城文化内涵,丰富温榆河公园的文化底蕴。
四、方案实施阶段,如发现地上或地下文物遗迹,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五、其它不属于我局审查范围,未审查。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3月13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640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