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1190号
北京市文物局图书资料中心:
你单位《关于调整出借馆藏文物时间的请示》(京文物资〔2020〕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馆出借馆藏二级文物“戒因缘经十卷”1件套,一般文物“尊胜幢”等4件套,支持天津市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参加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古籍修复技艺竞赛暨古籍修复成果展示”活动,借展时间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
请你馆与文物借用方补充签订内容严谨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文物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你馆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并通过“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业务管理系统报局备案。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王 静;联系电话:640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