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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遗·定格-北京世界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展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前言

  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同时也是我国世界遗产入选最多的省市,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同时也是北京的魅力所在、优势所在。长期以来,北京在我国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制的框架之下,建立并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积极推动世界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有效监管。北京的世界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明的见证,向世界讲述了中国故事,展现了更加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1年7月16日习近平主席向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致贺信

世界文化遗产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大会第十七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宗旨是“建立一个依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共同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公约》建立世界遗产清单,又称《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的登录工作是一项具有司法性、技术性和实用性的国际任务,其目的是动员人们团结一致,积极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包含文化景观)、自然遗产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三类。

  在公约中,以下各项为“文化遗产”:

  ——古迹: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

  ——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等地方。

  在公约中,以下各项为“自然遗产”:

  ——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只有同时部分满足或完全满足《公约》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定义的遗产才能认为是“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

  截至2024年,7月27日,世界遗产总数达1121项,分布在世界167个国家,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39项,世界自然遗产213项,世界文化遗产869项。

  我国共拥有世界遗产59项,其中文化遗产40项,自然遗产15项,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4项。

  北京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古都之一和世界上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数最多的城市。截至目前,北京地区已有8项世界遗产。保护传承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北京不断守正创新,让千年古都焕发新光彩,让中华文明“金名片”熠熠发光,“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愈发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