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许可〔2026〕2043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天利煤厂(73、75、77号院)受灾文物院落及建筑抢险修复工程设计变更》及附件收悉。天利煤厂旧址为北京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变更方案。
二、变更方案尚需修改和完善:
(一)对于现阶段无法实施的75号一进院东厢房3间、75号二进院正房5间、73号二进院正房3间、77号西厢房3间进行减项变更,待条件具备后另行申报设计方案。现阶段相关单位应做好日常管理,确保文物及人员安全。
(二)进一步补充油饰彩画设计依据,绘制外檐油饰彩画配色图样,明确保留和新做油饰彩画的范围及工程量,充分考虑下架油饰见新与上架保留旧油饰彩画的观感协调性,做好档案记录工作。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7月2日
(联系人:毛英杰;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