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170号
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密云区古北口蟠龙山长城敌台及敌台间墙体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核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准及修改建议,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前期勘察研究成果与修缮设计方案之间的对应关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细化保护修缮技术措施。
(二)优化302敌台考古成果的保护与展示措施。
三、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四、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五、施工前请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请你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消防、安防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六、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七、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八、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九、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8月6日
(联系人:毛英杰;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