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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条例》实施四周年系列普法宣传之博物馆的设立

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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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馆条例》是为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发挥博物馆功能,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5年2月9日发布,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对于《博物馆条例》的这些规定,你熟悉吗?

什么是博物馆?

  条例所称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博物馆条例》第二条)

谁可以设立博物馆?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

  (《博物馆条例》第四条)

条例规定的博物馆有哪些类别?

  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

  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博物馆条例》第二条)

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享有同等的权利吗?

  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博物馆条例》第二条)

博物馆运行经费从哪儿来?

  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经费,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

  (《博物馆条例》第五条)

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此外规定,设立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

  (《博物馆条例》第十条)

博物馆章程应包含哪些事项?

  (一)博物馆名称、馆址;

  (二)办馆宗旨及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包括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四)藏品展示、保护、管理、处置的规则;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则;

  (六)章程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博物馆条例》第十一条)

名人故居可以作博物馆馆舍吗?

  可以。博物馆馆舍建设应当坚持新建馆舍和改造现有建筑相结合,鼓励利用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等作为博物馆馆舍。新建、改建馆舍应当提高藏品展陈和保管面积占总面积的比重。

  (《博物馆条例》第十条)

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博物馆条例》第十二条)

  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博物馆条例》第十三条)

  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博物馆章程草案; 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 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列展览方案。同时,应当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博物馆条例》第十四条)

  非国有博物馆变更、终止的,应当到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博物馆条例》第十五条)

设立博物馆或提供捐赠有哪些鼓励和优惠?

  博物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法设立博物馆或者向博物馆提供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博物馆条例》第六条)

  对为博物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博物馆条例》第九条)

  博物馆接受捐赠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博物馆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博物馆的馆舍或者其他设施;非国有博物馆还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作为博物馆馆名。

  (《博物馆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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