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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和经审审计监督评价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工会工作项目和经营管理活动绩效审计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支出责任,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工会经费管理及使用
    (一) 依法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凭法人资格证书办理银行账户开户手续,依法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 凡是工会经费收入必须全部统一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当年经费收入包括:上年结转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会员交纳会费、工会经费银行利息、行政经费专项补助、上级拨转经费及奖励经费等。
    (三) 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实行项目绩效管理。按照工会经费“量入而出、支出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要全部统一纳入全年工会工作项目中。
    1、工会工作项目须全部列入《工会预算项目申报文本》(参见附件),作为工会经审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的依据。
    2、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工作项目,须经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签字和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查通过方可使用。
    3、工会经费使用须坚持较少一般性支出的原则性,如购置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家具等,应主要用于日常送温暖、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职工保险等工会重点工作,确保大部分经费服务于职工(会员)。
    4、工会经费使用管理须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遵守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注重以下环节:
    ①工会经费支出须按照预算项目执行,不得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不得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发挥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在经费上精打细算,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③工会应最大限度地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支持“送温暖”和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对于行政经费专项补助,工会应专款专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严禁作为单位的“小金库”。
    ④工会经费报销注意收集原始依据。如会议的签到簿、会议用餐签字表,购物品或活动奖品发票、购物品或奖品明细及领用人等,须帐物符实。
    ⑤工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报销票据须经承办人签字并注明使用用途后,由工会主席或工会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⑥工会经费确需预算外支出或重大支出项目,须集体研究决定。
    二、 经济责任审计及经费审查
    (一)经济责任主体为本单位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空缺时为临时负责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
    (二)经济责任,指工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及经济活动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三)经济责任审计,根据需要分为任职内和离任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工会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情况。
    2、本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3、本单位工会经审会、工会经费财会及承办具体工会工作干部管理情况。
    (五)经费审查内容:
    1、本单位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项目审查。凡预算须经同级经审会,对其预算及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2、本单位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项目执行年终决算审查。
    3、本单位工会经审会出具年度经费预算和年终经费收支决算审计书面报告。年终经费收支决算审计书面报告报上级工会(经审会)备案。
    三、 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
    (一)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根据工会经费预算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运用相关制度、经费及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评价程序、方法,对工会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 绩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工会干部及工会内部机构或工作承办人,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调整预算及项目支出结构,合理配置工会经费。
    (三)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当 取消该预算及项目经费支出。
    本暂行办法自局工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起实施。

    附件:《工会预算项目申报文本》

北京市文物局工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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