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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年度工作考评的实施办法(试行)

    

    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为推动基层工会更好地贯彻落实“1+6”和“1+9”文件精神,更好地完成局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工之家建设的工作任务,以及局工会、基层工会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凝聚职工,服务职工,强化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工会考核评比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工会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崔国民
    副组长:田淑芳  张德华
    成  员:局工会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二、考评形式及时间
    考评工作采取基层工会自查(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和考核小组现场资料检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小组由局工会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考评结果由自查、考核小组检查和局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评结果报局党组,并向局工会委员会通报,局工会常委会存查。
    考评时间原则为每年12月15日至31日
    三、考评等次及应用
    (一)根据考核指标,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考评等次。
    考核为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9—80分为良好等次;79—70分为合格等次;69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评应用
    1、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团结和凝聚职工,是基层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目标之一。局工会将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支持工会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对忽视职工利益、忽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或职工满意度测评不达标的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提出弹劾和工作整改意见。
    2、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是上级法人与基层单位法人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之一。局工会按照责任书内容,对基层工会实行年度考评。考评等次优秀的单位,按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考核项分值的100%计算得分;良好的单位按分值的80%计算得分;合格的单位按分值的60%计算得分;不合格的单位按分值的0—40%计算得分。
    3、考评等次是基层工会原则上评选(推荐)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局级先进工作者、工会之友、工会积极分子的先决条件;是局工会组织先进集体、个人休假指标多少的必要条件;是局工会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各项职工活动力度的重要指标。
    四、考评内容
    (一)考评依据
    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实施办法及职工(代表)大会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
    3、局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或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4、基层单位年度工会工作计划。
    (二)考评内容
    1、贯彻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及相关制度情况。
    2、工会工作情况。
    (1)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配备符合相应级别待遇及工会委员会履职、按期换届、会员入会率和职代会建制率、主席是党员的为同级党组织成员、会员信息采集率并正确率、干部培训80%、先进(劳模)评选等。
    (2)职工素质教育:职工培训率达到80%以上、落实年度申报计划。
    (3)职工之家建设。
    ①职工之家管理制度及建家是否达标准;
    ②落实送温暖工作:建立职工帮扶档案、开展两节送温暖、平时及应急时开展送温暖工作、职工减压工作;
    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京卡办卡率100%、职工保险办理、报刊订阅、职工书屋或职工“读一本好书”;
    ④开展职工适合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本单位职工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局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承办局工会文体活动项目;
    ⑤职工技术创新或职工技能培训(比赛);
    ⑥和谐劳动关系;
    ⑦工会设施设备管理及应用。
    (4)工会经费管理、经审工作。
    (5)工作创新。
    (6)工会工作宣传,工作信息报送,统计报表。
    (7)工会工作调研。
    (8)突发事件处理。
    3、党政领导班子支持情况:工会工作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工之家建设、职工素质建设工作是否纳入党政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及支持力度。
    本办法自局工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起实施。
    附件:《北京市文物局工会基层工会年度工作考评检查评分表》

北京市文物局工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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