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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五项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适应新时期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北京市文物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五项制度,经局组织宣传处、监察处和工会修改,局工会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至你们,请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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