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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日期:2019年04月17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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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凡持有2018年度北京市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以考代评),且成绩为合格的,视同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应在聘用前及时与单位联系提交证书。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刘晓曦

  联系电话:64040682

  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

  2019年4月17日


  •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1号楼
  • 电  话:010-555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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