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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京文物党组〔2022〕80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2022年11月16日中共北京市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海宁同志任北京市文物局考古处副处长,免去其文物保护处(革命文物处)副处长职务;
刘晓曦同志任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宣传处(人事处、对外联络处)副处长,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文物局党组
2022年11月16日
(联系人:朱 瑶;联系电话:6403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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