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施工位置;
(二)建设单位法人、联系人及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三)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四)建设时间、用地四至、用地面积、作业深度等。
二、现场值班与报告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二)遇有如下情况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1.棺木、青砖、绳纹砖、瓮棺等各类墓葬迹象;
2.瓷器、陶器、玉器、漆器、铜器、骨器等各类出土文物;
3.建筑构件遗存,主要为砖、瓦、石三类遗存:
砖类包括绳纹砖、沟纹砖、城砖、条砖、方砖及其他砖雕构件等;瓦类包括各色琉璃瓦件、布瓦瓦件、瓦当、脊件、吻兽、脊兽、小兽等;石类包括柱础石、条石、虎皮石、门枕石、门墩等石雕构件及各类人工雕凿石质构件;
4.建筑基址遗存,主要为基础和台基、室内外地面遗存:
基础和台基类包括灰土基础、磉墩、拦土墙、阶条石、陡板石等;室内外地面类包括砖墁地、石活地面、夯土地面、甬路、散水等;
5.其它怀疑为地下文物的情况。
三、应急预案与执行
(一)预案执行程序,保护施工现场的措施;
(二)现场施工特别是挖掘土方、打桩等工程的巡视检查机制与管理责任人;
(三)现场挖掘机等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责任人;
(四)启动响应、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人。
四、人员培训与管理
(一)对参与人员的法规培训;
(二)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登记情况。
五、通讯保障与管理
(一)负责人、组成机构成员应急联系方式;
(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联系方式(24小时值班电话)。
六、情况说明
(一)未前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原因;
(二)其它情况说明。
单位: (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