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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预案备案办法》解读

日期:2020年06月08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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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施工位置;

  (二)建设单位法人、联系人及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三)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四)建设时间、用地四至、用地面积、作业深度等。

  二、现场值班与报告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二)遇有如下情况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1.棺木、青砖、绳纹砖、瓮棺等各类墓葬迹象;

  2.瓷器、陶器、玉器、漆器、铜器、骨器等各类出土文物;

  3.建筑构件遗存,主要为砖、瓦、石三类遗存:

  砖类包括绳纹砖、沟纹砖、城砖、条砖、方砖及其他砖雕构件等;瓦类包括各色琉璃瓦件、布瓦瓦件、瓦当、脊件、吻兽、脊兽、小兽等;石类包括柱础石、条石、虎皮石、门枕石、门墩等石雕构件及各类人工雕凿石质构件;

  4.建筑基址遗存,主要为基础和台基、室内外地面遗存:

  基础和台基类包括灰土基础、磉墩、拦土墙、阶条石、陡板石等;室内外地面类包括砖墁地、石活地面、夯土地面、甬路、散水等;

  5.其它怀疑为地下文物的情况。

  三、应急预案与执行

  (一)预案执行程序,保护施工现场的措施;

  (二)现场施工特别是挖掘土方、打桩等工程的巡视检查机制与管理责任人;

  (三)现场挖掘机等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责任人;

  (四)启动响应、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人。

  四、人员培训与管理

  (一)对参与人员的法规培训;

  (二)对施工现场人员实名登记情况。

  五、通讯保障与管理

  (一)负责人、组成机构成员应急联系方式;

  (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联系方式(24小时值班电话)。

  六、情况说明

  (一)未前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原因;

  (二)其它情况说明。

  单位:  (公章)

  日期:                

  相关政策: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预案备案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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