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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标       题] 关于实施《北京市文物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主题分类] 文物
  4.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101291
  5. [成文日期] 2010-10-28 00:00:00
  6. [有效性] 失效
  7. [废止日期] 2023-12-06 00:00:00

关于实施《北京市文物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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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文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完善文物领域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工作中裁量权的行使,2010年10月18日北京市文物局第3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文物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此《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文物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

  北京市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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