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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三带”重点文化活动—围绕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群众文化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年03月15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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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一城三带”重点文化活动—围绕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群众文化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XCZ-D-21630089

标讯区域(中央、地方)

地方

行政区域(省、市)

北京市

项目联系人

胡倩燕

项目联系电话

15128110500

是否为PPP类项目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北京市文物局宣传教育中心

一级预算单位(标讯区域为中央时必填)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李圆珉,010-64058633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胡倩燕,15128110500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

采购品目(即抽取专家品目类别)

C200307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行业划分(选择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近的行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预算金额(万元 人民币)

129.37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  年  3  月  29  日  13  时  00  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请在其它补充事宜说明)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持以下资料至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办理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为:

1)供应商法人出具的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元  人民币)

2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围绕文化中心建设重点项目和市文物局重大活动进行综合宣传推广。围绕中央、北京文化中心建设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市文物局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如518国际博物馆日、61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北京长城文化节、北京大运河文化节等,依托宣传推广平台资源设置有针对性、个性宣推方案和创新宣传议题,通过线下活动、线上直播及网络等方式提升影响力和传播力。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请在其它补充事宜说明)格式: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2021年3月29日12时30分至2021年3月29日13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为大型、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beijing.gov.cn/)和北京市文物局网(http://wwj.beijing.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次日起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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