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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34、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及拍卖企业拍卖文物记录备案
序号 运行环节 责任事项
1 (一)受理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2 (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3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
4 (三)备案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备案。

  •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1号楼
  • 电  话:010-555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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