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210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近日,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博物馆系统)内革命文物讲述人的遴选推介工作, 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博物馆系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革命文物讲述人进行遴选,组织讲述人对照申报材料要求填写《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见附件);与《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局。
二、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文档,具体格式要求为:一个讲述人建立一个文件夹(以“讲述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中包含按模板填写的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短视频、音频材料。
三、请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发送至wenbaochu@ww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7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文物保护处 田晓婷、博物馆处 纪雅雯;联系电话:64050203、640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