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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转发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2月18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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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1〕210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近日,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博物馆系统)内革命文物讲述人的遴选推介工作, 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博物馆系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革命文物讲述人进行遴选,组织讲述人对照申报材料要求填写《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见附件);与《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局。

  二、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文档,具体格式要求为:一个讲述人建立一个文件夹(以“讲述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中包含按模板填写的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短视频、音频材料。

  三、请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发送至wenbaochu@ww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文物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7号)

  2.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

  3.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材料要求

  4.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文物保护处 田晓婷、博物馆处 纪雅雯;联系电话:64050203、6404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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