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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年09月21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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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0〕1220号

北京地区各革命纪念馆、博物馆、革命旧址保护管理机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国家文物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此次陈列展览申报工作,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项目申报书》、陈列展览大纲初步文本及有关文字说明等材料,详见《通知》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局,中央部门所属单位可直接向国家文物局申报。我局将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初核后统一报送国家文物局。

  二、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供电子文档,具体格式要求为:一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陈列展览名称”命名),文件夹中包含按模板填写的申报书正文和其他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xwenbaochu@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革命文物陈列展览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0〕27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文物保护处  田晓婷;联系电话:64050203

       博 物 馆处  王  静;联系电话:6404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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