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1225号
北京市大葆台西汉墓博物馆:
你馆《关于出借“已逝世党和国家领导人使用过的灵车”给淮安周恩来纪念馆的请示》(大葆台〔2020〕9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馆出借馆藏文物“已逝世党和国家领导人使用过的灵车”1件,参加淮安周恩来纪念馆举办的“情归大地”展览,借展时间自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
请你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及时将文物出借情况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同时,与文物借用方签订内容严谨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你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外借文物监控措施,定期了解掌握文物现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确保文物安全。在借用期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并将相关情况报局备案。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王 静;联系电话:64042770)